学巴书馆 > 饶雪漫 > 若即若离 | 上页 下页 |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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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你笑一个吧。”叶细细忽然说,“我想看你笑。” “神经。” “是真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可是你真的好久没笑了。” “哎,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求她。 她耸耸肩:“好吧,我亲爱的冰美人。” 也许我真的很少笑,但其实我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坏,除了在家里,会感觉到轻微的压抑。 博文的葬礼结束后,我和妈妈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说是“长谈”。其实差不多都是她说我听。最后的结果是:只要我期末考试能进前二十名,以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不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所谓的“以前的一切”都代表着些什么,但为了耳根清静,我差不多是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协议。 叔叔听我说到“屈辱”,笑得什么似的。然后他敲我的脑门一下转开话题说:“复旦中文系,南大中文系,北大中文系,你向往的是哪一所?” “我向往有什么用,还得人家要我呢。”我酸溜溜地答。 “努力呗,你又不笨。”叔叔说,“你生来就是学中文的,我看你发表的作品,比那些作家的写得还要好!” “高考才不管你这些!再说了,我妈说是垃圾。”我说,“就说我才在少年文艺上发表的那篇小说《欲望的舞蹈》吧,我妈一看这题目就差点晕过去,我就知道她想歪了,其实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对自由生活的一种渴望而已,哎!” “哈哈。那你现在还写东西么?”叔叔问我。 “没空。”我说。 我在撒谎,我早就已经找出了那篇曾打算写给博文但中途停止的长篇小说重新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只要想到博文,灵感就会绵绵不绝且不断闪光,比我任何一次的写作都要轻松和迅速。 我愿意相信叔叔所说的,总有一天我会痊愈。或许写作,就是治愈伤口的最佳方式吧,就像凌夏可以在他自己的歌声中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一样,写字让我有飞翔的感觉,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无法做到放弃。 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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