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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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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星期一动身。”我说。 “参加哪个旅行团?”母亲问。 我略一迟疑,“爱斯旅行社。” 他们可能不相信我的笔友会邀我到香港旅行。 “欧洲去腻了去东方,你们这一代真幸福。”母亲说,“我们那时候上史丹顿岛已算大事。” 我说:“你也是在美国出生的人,为什么事事都依老美的规矩作风,偏偏迫起女儿结婚时,不遗中国人的余力。” 母亲不出声。 父亲说:“嗳,听其自然,听其自然。”向我眨眨眼。 母亲转了话题:“这件东西,是凌家后代卖出来的?” “凌家也没落得也真快,眨眼间倾家荡产。”父亲叹气。 “也够耐花的,花了三代。如今这些人是凌大人的曾孙吧?”母亲问。 我问:“你们在说什么?” “说祖上一些陈年旧账。” “我听不明白。”我说。 “明与不明都没什么关系了。”母亲说,“你祖上是玉石匠人,一手功夫是人见人夸的,凌家当时做官,把你曾祖软禁起来,迫他操作,直干了十年活,后来把他放出来,他一气之下,就带着老婆子女远渡金山,就在纽约定居,过了百余年,就生下人来享福。” 我问:“咱们香家有没有在唐人街开过洗衣店?” 父亲白我一眼:“你好好记住,你曾祖一条腿就是叫凌家的狗腿子打断的。” “当时是什么朝代?是清朝吧?太平天国长毛的时代?” “芍药,你爱听不爱听的,你少打岔。”母亲说。 “我知道,工匠的后代发奋图强,站起来了,这便是咱们香家。官大人的后代不争气,连祖上宝贝的玩意都卖出来,由此可知是败得七七八八了,这故事真熟悉,人民大翻身!” “这件翡翠西瓜,他们得了多少?” “我托香港的古玩店放出声气……出价并不好,又有经纪人从中剥削,太可惜了。” “那么些土田财产,到底是怎么花的?” “吃喝嫖赌。”父亲简单地答。 “凌家还剩些什么人?”母亲说。 “一个男孩子。”父亲看我,“跟咱们芍药差不多年纪。” 我很敏感,“别忘了,咱们曾祖叫凌家的狗腿子打断过一条腿。” 母亲笑,“这个鬼灵精,想到那儿去了?我会让女儿去跟个败家子?没可能,哪怕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父亲急:“好端端你又咒她。” 我问:“他叫凌什么?” “不关你事。”父亲瞪我一眼。 不说拉倒,我耸耸肩。 “到了香港别像匹疯马,”母亲说,“那边不比欧洲,叫你爸给你几个联络的人——” “妈妈,”我含笑说:“你老了。” 我收拾最简单的行李,发出一封电报给裘,便出发了。 我的心情很愉快,略为紧张,想到约瑟,不禁有丝甜蜜蜜,我将下巴枕在手臂上,见了他,我该说什么才好? 我笑了。 这一程长途飞机乘得并不辛苦。 到了启德机场,我以第一时间步出禁区,这时候心跳有点急促。 才招头张望,便有人叫我,“香芍药!” 我站住,我面前站着一个年青人,非常的清秀美貌,衣着舒服熨帖兼夹时髦,正朝我微笑。 我忍不住问:“裘约瑟?” “正是我。” “裘,裘!”我冲过去抱住他,“真是你?” “嗳嗳嗳,香芍药,请你控制你自己。”他嚷着,“这里是华人社会,我们仍有某一个程度的保守。” 他真人跟信一般幽默。 我仔细地看他的脸。 他有点难为情,“看什么?” “看我的笔友。”我理直气状。 “你不累?”他笑问,一边拉起我的手,“走吧。” “我替你预备了客房,就在我公寓,怎么?不介意吧?” “最怕你将我往豪华酒店一推便了事。” 他凝视我,“你比我想象中的更活泼可爱,你的照片拍得太差,毫无神采。” “啊,谢谢你。”我笑。 裘驾一辆草绿色的吉普车,把我载到他的公寓去,那所小小的住所非常整洁,只有一间宽大的房间。 我问他打算睡哪里。 “客厅地毯上。”他简单地说。 问题解决了。 他倒一杯饮料给我,我喝了一口。 我再端详他,“我觉得你应该胖一点。” 他摸摸自己的下巴,“是,但毕业后做事,不免辛苦,正在向上爬的阶段——嗯,你对香港这社会到底有没有认识?” “知道一点,”我说,“什么寸金尺土,竞争剧烈之类。” “香芍药,你像一个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人,”他摇摇头,“你根本不知道咱们这里天天发生些什么可怕的事。” “我知道,”我嚷,“嗨!纽约更可怕,所有大城市都有杀人放火的事儿。” 裘笑。 他是这么英俊,真出乎我意料之外,脸容上有股书卷气,他带点孤傲。我太惊奇,看照片看不到他十分之一,我心中忽然像个小女孩般雀跃起来。 我说:“我们忘了在胸前佩一朵红花,这不是笔友相见的惯例吗?”我忽然打了一个哈欠。 “你累了。”他温和地说,“进房躺一会儿。” 我耸耸肩,“也许是,搭了十多小时的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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