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巴书馆 > 沈童心 > 不做1/2情人 | 上页 下页
三十四


  “你的室友呢?”他双手捧着热茶,慢慢的喝,静静地看着她;在伦敦待了半年,她似乎更难以捉摸。

  “上课去了,她在攻读硕士。”她将身上的外套脱掉放在床上,然后靠在书桌旁。这栋公寓有两个房间,房内都有个人的卫浴设备,房东欧文太太是个澳洲人,为人和蔼,这栋公寓她拥有两层,丈夫死了之后,她一直独自住在三楼,或许是由于独居的关系,把房间租出去,她至少有个说话的伴。楼下房客只要有人在,她也会常常来看看,有时送点东西给立晴她们,说点闲话。立晴也是正絮絮叨叨的说些闲话,聊些天气、交通之类的事,在这里待久了,谈话之间英文常常不自觉的冒出来。

  “你没上课?”他淡然的问,可是最急切想知道的,是她过得好不好?

  “我刚下课,本来想到街头写生……”正说着,忽然有人来按门铃,立晴出去开门,庭轩也跟了出去。

  “哈罗!Sanny……”一个看来像是南美洲的男孩,右耳戴了一只耳环,笑眯眯的站在门外。

  “喔,等我一下!”立晴回身走进厨房拿了个纸袋给他。“阳子送的,说是她家寄来的。”他笑,故意用很生涩的日文说:“沙西米嘎?”立晴也笑,怎么可能是生鱼片呢。“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孟、庭、轩,从台湾来看我。”她说,又转向庭轩礼貌性的介绍:“这是我的同学兼邻居,大卫·金,他是智利人。”

  孟庭轩当下也和他握手寒暄,大卫·金说笑了几句,便要离开,立晴送他走到门边,他忽然小声的在她耳边问:“外套的主人?”不过声量也足够让庭轩听清楚了。“看来你过得很惬意。”那人离开了之后,庭轩说。

  “这里是个丰富的大染缸。”她坐在床沿细细地拿起床上的外套,抱在怀里,这是个极自然的动作,也似乎是个极习惯的动作,那件外套是他的,这时他才明白那个大卫·金说的“外套的主人”是什么意思。

  “一切都好吗?小翔呢?一定长大很多。”

  “是啊,快读二年级了。”他老是念着要到英国来找妈妈。

  “爸妈呢?他们好不好?”

  “很好啊,前阵子两个人还一起到东南亚玩。”

  “喔。”她点点头。半年来,愧疚一直重重压在心上,假结婚披露,接着是她的离开,本来担心这些事会给他们太大的冲击,现在看来,似乎情况还好。不过,也许是庭轩不想让她担心,故意这么说的。“对了,打算待几天?”

  “一个星期。”他说。

  “订旅馆了吗?”她问。

  庭轩抬起头来极深沉的看着她,他们不是夫妻吗?“你希望我怎么做?”“如果你住在这里,房东太太肯定会翻白眼的。”她笑,刻意淡化他们之间,也刻意让自己看来若无其事。

  “对了,”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我得出去一趟,不会太久的,你累的话可以在这里躺一下,或者你不累,想出去走走,但是你的外套太薄了,这件给你。”她把原本揣在怀里的外套丢给他,自顾自的打开衣橱拿出另一件。

  等她离开,庭轩静静坐在原位看着怀里的外套,刚才她把它揣在怀里,现在上面还有她的体温。

  立晴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优渥,她还要半年才能修到硕士学位,生活所须用的都是以前的积蓄。为了怕坐吃山空,平时她总是省吃简用的,庭轩来的这几天,算是她半年来最享受的日子,第一个晚上,他带着她还有她的室友阳子到中国城去吃明炉烧鸭,不过立晴吃最多的不是烧鸭而是饭,她真的吃腻了土司和洋芋了。餐桌上,庭轩和阳子侃侃而谈,立晴觉得很惊讶,庭轩日文这么好。

  “能和人说母语感觉真好。”阳子有些感叹的说。

  人总是这样,响往世界的天地辽阔,将自己放逐成一只孤独的狼,却同时也成为一只思乡的羊,这样的人,在这样引人入胜的伦敦的每个小角落里,究竟会有多少?不夜的苏活,有时太过喧哗,吵醒了旅人的软弱。

  家乡很近,但,流浪却太长了。

  饭后,立晴陪庭轩在附近的旅馆订了房间,Checkin之后,一起回到立晴的住处拿了行李,但是他坚持自己回旅馆,立晴送他到楼下。

  “对了,你明天有什么计划?”走在行人砖道,她问,吃完了一顿愉快的晚餐,两人之间不再像刚见面时那么僵。“你不是要上课吗?有时间陪我?”他问,眼里有些笑意。“我大概五点以前就回来了,我们去泰晤士河游船看夜景,好不好?”

  “好啊,我来接你。”他说。“你进去吧,走得太远了,我又得送你回去。”“嗯,再见。”目送他搭车离开,忽然有种分离的感觉,仿佛回到半年前她离开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的茫然。

  “你以前常跟我说的就是他?”回到屋内,阳子在客厅整理画具。

  “是啊。”她淡淡的回答。

  “天啊,他真英俊,我记得你说过他是个医生?”阳子说,手仍然使劲的重复她的动作,用刮刀刮除调色盘上的油彩。

  “嗯。”

  “你对他,真的……”她停下手上的工作,一副有所图的样子。

  “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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