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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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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别走,你要真走了,‘骇客乐团’真的要罢演了!”他不由分说的拉她进去,把她安置在原来的座位上,“坐好,别动喔!十分钟后你若想走我绝不拦你,但是你一定要给我十分钟!” 他到底想做什么?哪有人这样强迫客人的?而且说完话人就不见了,梦希搞不懂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一分钟后,舞台上灯光大亮,“骇客乐团”正式登场。 台下所有人大声欢呼,气氛马上热烈了起来。梦希讶异的发现,刚刚向她搭讪的男子,正站在台上接受英雄式的欢呼。 “耶!齐磊、齐磊、齐磊~~~” 太意外了,他是“骇客”的主唱?! 梦希讶异地看著他,发现他不著痕迹地对她眨了下眼睛,然后喊“Ready?Let's go!” “骇客乐团”的演出让梦希整整在台下坐了一小时。 中场休息时,齐磊离开舞台,向酒保要了两杯酒,一杯给梦希,一杯给自己。 “还喜欢我们的表演吗?”他满头热汗,豪迈地用T恤下摆擦去。 “很棒,不管是你唱的歌或是吉他。”梦希由衷的说。 齐磊啧啧摇头,“显然还不够棒,不然你应该跟所有人一样对我露出‘你是摇滚之神’的表情。” 梦希笑了,“可惜我不听摇滚乐,否则我会知道你是不是‘摇滚之神’。” “抱歉,借看一下你的手。”他执起梦希的柔荑,然后懊恼地叫,“我就知道!你是学音乐的吧?弹琴的?你只听贝多芬或萧邦吧?我告诉你,你不要只听那种死人骨头,要听摇滚!摇滚才是王道!” 齐磊花了一小时给她上摇滚史,他跟她谈Carlos Santana、披头四、杰佛逊飞船,还翻过吧枱拿出他珍藏的CD给她。 “喏,这些借你回去听!这些CD超吊,比我的命还重要——” 比他的命还重要?梦希一听,连忙婉拒。“不用了……” “不行!这些超经典,你不听就不算知道摇滚乐!”还不讲理的硬塞给她。 “喂,阿磊,我们下半场还没表演完,你到底还要聊到几时?”鼓手摆臭脸来叫人。 “我正忙著给这美眉洗脑,要她从此中了摇滚的毒……” “厚~~要把妹等唱完再把!走,先把歌唱完再说!”贝斯手拎住齐磊的后领,把他往台上拖。 “那……我也该回去了。”梦希看了眼手机上的电子钟,发现已经是凌晨时分,而且……天啊!还有好几通唐劭伦的末接电话。 齐磊虽然死命挣扎还是不敌队友的蛮力,被架走的同时还对梦希大喊,“美眉,聊了那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梦希迟疑了下,但还是告诉他,“梦希,杜梦希。” “好,杜梦希,你明天再来,我们明天也在这里演唱。要来喔!我等你~~”说完最后一个宇,齐磊刚好被拉进后台,门一关,声音戛然而止。 被众人崇拜的齐磊竟然做出那种举动,让不少人对梦希投以注目礼。梦希尴尬,拎了包包就走出呐喊。 站在酒吧门口,她打了通电话给司机老陈。 “喂?陈叔,抱歉吵醒你,我……我现在在忠孝东路三段的呐喊酒吧前面,你可不可以来接我?还有……你出来的时候,尽量不要让爸爸或少爷知道……嗯,好,待会儿见!” 挂了电话,梦希掏出小镜子整理自己的仪容。 放纵了一天,她刚烫好的头发乱了,出门前上的唇膏早就不知道掉了多久,但她眼睛有了生气,不再死气沉沉。 三十分钟后,梦希看见自家的宾士轿车朝她驶近,梦希忙挥手。“陈叔,这边!” 停下车,老陈马上为梦希打开后座车门。 “谢谢!”梦希一上车,轻快的表情不见了。 唐劭伦就坐在后座,他慢慢转过那张连上帝看了也要为之赞叹的俊美容颜,一双如剔透琉璃的琥珀色眼瞳正正的望住她。 不知道为什么,梦希觉得酒吧里脱轨的一晚正慢慢离她远去,没有摇滚,没有欢呼声,现在在她耳边演奏的,是舒伯特的“魔王”。 车于平稳地驶在台北街头,凌晨时分,这个大都市的人车渐渐少了,十字路口的霓虹灯孤单地闪烁著,喧嚣静止了,梦希却觉得自己的心跳声一次北一次跳得更响。 明明车子里有三个人啊!可是唐劭伦的存在感却盖过一切,她觉得自己正在急遽地缩小缩小缩小……只怕自己缩得不够小,不能躲开他的怒气。 唐劭伦生气吗?他当然生气。但是他拒绝被这无意义的情绪支配,他一向能完美而有效率的控制他的脾气,除了一个死穴——杜梦希。 “今天玩得开心吗?”他伸手捉起她一缯发丝,在指间缠卷,“你去烫了头发,还染发了?” “嗯……只是想转换心情。” “看样子,换发型真的有用呢!”唐劭伦的大手插进她丰厚的发丝中,亲昵抚弄,像爱抚一只小宠物,“你看起来心情似乎好很多,下次如果我也遇到烦心事,干脆也去换个发型好了。” 他的抚摸轻柔得像是恋人间的亲昵举动,他低沉徐缓的嗓音听起来也十分温柔,不知为何,梦希却觉得像是恶魔的颤音,她全身绷紧了,甚至觉得颈后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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