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巴书馆 > 裘琍 > 为你痴狂 | 上页 下页
三十


  “别说死,令人害怕。”

  她抚着他消瘦的脸颊,使她坚强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会了,从现在开始,我们的故事现在才要开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怀抱,她最终停泊的港湾。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对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湿了。

  “我又为你写了一支歌。”

  “什么歌。”

  “再为你痴狂。”

  番外

  二十岁的严森,那时已是相当高大挺拔的一个“大男人”了。

  他不如亚兰德伦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着孩子气漂亮的娃娃脸,更不会像张学友那样会唱歌,但是大学校园里的他看起来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响的家世背景,以及天生具有的贵族气质。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年轻的他不懂得仗势欺人,也不会装模作样富贵逼人,反而还非常大方,喜欢讲黄色笑话,喜欢帮朋友追女孩子,喜欢打撞球、喝可乐、对着漂亮女孩子乱吹口哨,实在和一般男孩子别无两样。

  很多男孩子乐于亲近他,他的人缘相当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恋他,因为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冬天。

  所以在大学时代,严森简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够。

  原因出在于他拥有许多女性朋友,独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后,几个朋友躲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猛吸烟,好像青春不堕落一下就显不出感性情怀。

  严森八成就从那时候起变成老烟枪的。

  所谓物以类聚,严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门子弟,大学里就他们几个开跑车、穿名牌牛仔裤以及皮夹子里夹着各式金卡,招摇乱撞、横行无阻。

  话题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来了。

  首先胖子先发难。(因为长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细想想,每个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一个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义”,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闲暇带着她到处刷卡购物,但是对方依然保持适当距离,令胖子恼得快失去外号了。

  “妈的,死女人,跩什么三五八万的,等我追到你的时候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严森暗中窃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现在就有够难看了。

  确实如此,胖子两只眼睛充满血丝,动作也因过度操劳而显得迟缓,但重点还是在年轻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气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开口后,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原因在——他们也都是受害者,可见这朵花的威力不小。

  只有严森还未身陷其中。

  但他还是承认她是一朵美丽的花。

  认识她在一场校际交谊茶会,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随便找个不敏感的话题,两方边喝茶边展开辩论。

  他一眼就看到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为她实在漂亮得过火。

  她有一头长长鬈鬈褐色的头发,身材很高,腿很长,尤其那张脸,实在教人难以忘记。她是中美混血儿,两方的优点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还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惊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记忆。

  她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记住了,她叫做——温柔。敢把这两个大字写进户口名簿的父母,严森更要钦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因为没交往过,严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温柔的男孩子大排长龙,胖子算是硬挤进去的一个,他仗的是里面中最有钱的一个。

  所以他想温柔一定很势利,于是对她产生不了攻击感。

  话虽如此,但尽朋友的道义,严森还是要安抚一下胖子受创的心灵。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花……”这是严森仅能想出的安慰话。

  可惜胖子无法了解他的善意,反而觉得他太无情。

  “喂,你相信一见‘衷’情吗?”胖子反问他,而且特别强调此“衷”非彼“钟”,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来。

  “不相信。”严森马上就说。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了。”

  当时严森虽然年轻,但爱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较后得来的结果,我承认她是里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要衷情,你的爱是挫折中产生的依恋,跟爱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静啊,像你这种被女生包围惯了的人,当然不能体会爱一个女人的痛苦,更不会了解追一个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讽刺严森。

  “既然爱得痛苦,干脆不要爱不就得了。”

  “你讲得轻松,因为你没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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