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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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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乎顺, 动而顺其性,则物各自达,巽也。形诸明。 毕达则形发而神见矣,离也。 养诸容, 不息其长养,惟其厚德能容也,坤也。 载遂乎说, 能容则物自得而欣畅,兑也。 润胜乎健, “润”字疑误。自得坚胜而成质,乾也。 不匮乎劳, 历险阻而各有以自成,坎也。 终始乎止。 成则止矣。止者,即止其所动之功,终始一,则艮也。此释“帝出乎震”一章之义,而以动为造化之权舆,则以明夫不动不止,而历至于止皆以善其动而为功。彼以无为为化源者,终而不能始,屈而不能伸,死而不能生,昧于造化之理而与鬼为徒,其妄明矣。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 体,谓体性。此言八卦成能之用,故不言阴阳而言柔刚。 “巽为木”,萌于下,滋于上; 阴弱为萌,阳盛为滋。益盛也。 “为绳直”,顺以达也; 阴不违阳,故顺而直。达者,顺之功效。 “为工”,巧且顺也; 阴不亢而潜伏,巧也。顺者,顺物之理。 “为白”,所遇而从也; 遇蓝则青,遇茜则赤;阴从于阳,无定质也。 “为长,为高”,木之性也;“为臭”,风也,入也; 臭因风而入,鼻不因形而达。 “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阳亢于阴,故躁。凡言为者,皆谓变化之象也。万物之形体才性,万事之变迁,莫非阴阳、屈伸、消长之所成,故《说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应,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测,执而泥之,则亦射覆之贱术而已矣。 “坎”为血卦,周流而劳,血之象也; 入于险阻,故劳。血经营身中,劳则溢。 “为赤”,其色也。 血亦水谷之滋,得劳而赤。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躁”,当作燥。一阴附于两阳,熯之而燥。 “艮为小石”,坚难入也; 阳止于上,下有重阴不能入。 “为径路”,通或寡也。 止则寡通。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 阳盛,阴虽附之,必为所决绝。 为毁折,物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一阴孤立于上,不能自固。 “坤”为文,众色也;“为众”,容载广也。 一色表著曰章,众色杂成曰文,坤广容物,多受杂色。 “乾为大赤”,其正色;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于此见八卦方位,初无定在,随所见而测之,皆可为方,故曰“神无方,易无体”,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而非其体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异,术士之说尔。 “震为萑苇”,“为苍筤竹”,“为旉”,皆蕃鲜也。 旉,花也。蕃盛鲜明,动则荣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为坎,一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一,奇画,读如奇。坎,阳陷阴中,入于坎宫;离,阴为主于内,二阳交附之。二卦皆以阳取义,不使阴得为主,扶阳抑阴之义。 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卦有艮体,则系之以光明。 著则明之义也。 阳见于外为著。阳明昭示而无所隐,异于震之动也微,坎之陷也匿。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无能遽通乎万事,惟九二得中,以阳居阴,循循渐启其明,则随时而养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识,惟不即发,异于雏犊之慧,故灵于万物;取精用物,资天地之和,渐启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圣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广大高明之极致,敷五教以在宽而黎民时变,循文礼以善诱而高坚卓立,不使之迫于小成而养之以正,圣人之中也。故曰“大学之教存乎时”。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 善恶之几,决于一念;濡滞不决,则陷溺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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